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視訊客服
  • FB粉絲團
  • Line
  • Youtube
  • 桃喜稅稅唸
  • 我是地稅小幫手 很高興為您服務

房屋稅2.0(113年7月1日起適用)

財政部房屋稅2.0專區

房屋稅條例及相關法規

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

公告本市114年期房屋稅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為177萬7,400元

財政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問答集

懶人包

12345
678910

宣導影音

喵嗚喵仔重要的事

桃喜的節稅魷戲

宣導DM

申請房屋稅自住房屋請注意說明單

申請房屋稅自住房屋設籍提醒單

自住輕稅戶籍是關鍵

房屋稅差別稅率2.0修法重點

房屋稅差別稅率2.0輕鬆看


相關新聞

解開房屋稅單疑問,常見問題報您知~

房東注意~跟著這樣做房屋稅省很大。

自住房屋再減稅-符合要件之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可享優惠稅率1%。

2月末日納稅基準日仍持有房屋者,應繳納一整年房屋稅!

公益出租僅限合法建物可適用優惠稅率(1.2%)課徵房屋稅。

桃園市自114年期起調高住家用房屋現值免徵標準。

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者,視同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如符合一定條件,房屋稅可適用自住用稅率。

房屋使用情形有變更或符合減免情形,記得在當年開徵40日以前申報,以免影響權益。

新購房屋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申請房地優惠稅率免煩惱。

113年7月起自住之住家用房屋設立戶籍為必要要件。

年度中移轉房屋,不再即予開徵房屋稅。

老舊房屋滅失應即時申報,自然人免稅房屋僅限3戶,超過要課稅。

符合一定條件的他益信託,房屋稅可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

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情形

線上申辦-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情形(申請房屋稅自住房屋)

線上申辦-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情形

申請書表

房屋稅1.0(111年7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