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113年7月1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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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113年9月4日市政會議通過)
財政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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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輕稅戶籍是關鍵
房屋稅差別稅率2.0修法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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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房屋稅重要訊息及稅務秘笈大補帖(含囤房稅2.0修正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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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自114年期起調高住家用房屋現值免徵標準
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者,視同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如符合一定條件,房屋稅可適用自住用稅率。
房屋使用情形有變更或符合減免情形,記得在當年開徵40日以前申報,以免影響權益。
這不是詐騙!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於9月再以掛號寄發全國3戶以內自住房屋輔導設籍通知書。
桃市府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本會期提報議會審議。
民眾如果收到自住用房屋設籍輔導通知書,請儘快設戶籍。
新購房屋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申請房地優惠稅率免煩惱。
113年7月起自住之住家用房屋設立戶籍為必要要件。
年度中移轉房屋,不再即予開徵房屋稅。
僅供網路拍賣登記之房屋,如有依規定設立戶籍,仍可按住家用稅率。
老舊房屋滅失應即時申報,自然人免稅房屋僅限3戶,超過要課稅。
符合一定條件的他益信託,房屋稅可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
自住住家用房屋未設立戶籍,房屋稅額差很大。
房屋稅差別稅率2.0上路了,對您的影響不可不知。
7月起囤房稅2.0上路,期限內遷入戶籍房屋稅可享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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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1.0(111年7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