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25 | 稅捐稽徵-申報契稅應檢附之證明文件為何? | 地方稅務局 |
113-11-25 | 稅捐稽徵-契稅稅額如何計算? | 地方稅務局 |
113-11-25 | 稅捐稽徵-辦理契稅申報後,如雙方買賣不成解除契約或撤銷移轉時,原申報之契稅應如何處理? | 地方稅務局 |
113-11-25 | 稅捐稽徵-出資以子女或配偶名義建造房屋,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是否可免徵契稅? | 地方稅務局 |
113-11-25 | 稅捐稽徵-如何辦理贈與契稅? | 地方稅務局 |
113-11-25 | 稅捐稽徵-地主與建商合建分屋,以地主名義為起造人並取得使用執照部分,是否須報繳契稅? | 地方稅務局 |
113-11-25 | 稅捐稽徵-契稅逾期繳納、申報或短匿報者,有無罰則? | 地方稅務局 |
113-11-25 | 稅捐稽徵-申報契稅手續及期限為何? | 地方稅務局 |
113-11-25 | 稅捐稽徵-贈與稅與贈與契稅有何不同?贈與房屋予子女或配偶,未達贈與稅課稅標準者,是否亦可免報繳贈與契稅? | 地方稅務局 |
113-11-25 | 稅捐稽徵-契稅稅率及納稅義務人? | 地方稅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