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據時代-民國39年
本局在日據時期稱「新竹州桃園稅務出張所」,臺灣光復時稱「新竹州接管委員會桃園稅務出張所」,民國35年4月改稱「新竹縣第一稅務稽徵所」,民國36年1月改稱「新竹縣稅捐稽徵處桃園分處」,民國39年10月調整行政區域,原新竹縣與新竹市區域劃分為桃園、新竹、苗栗3縣,本縣設立「桃園縣稅捐稽徵處」。
民國47年-民國76年
由於稅收逐年成長,民國47年1月1日設立中壢分處,民國70年9月17日設立大溪分處,同年﹝70年﹞12月26日再設立楊梅分處。民國76年1月各稅捐處實施功能編組,組織架構奉核定為8課3室3分處,編制員額為 432 人。
民國81年
民國81年9月1日,臺灣省成立北、中、南3區國稅局負責稽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等國稅,縣市稅捐稽徵處負責稽徵營業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田賦、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娛樂稅等地方稅;移撥編制員額149人,組織架構改制為7課4室及3個分處,編制員額為283人。
民國92年
民國92年1月1日,因應營業稅業務移撥國稅局自行稽徵,本局再配合移撥編列員額40人,並應業務需要辦理組織修編,奉縣府核定機關全銜增列政府2字為「桃園縣政府稅捐稽徵處」,維持7課、4室及3個分處之架構,編制員額為243人。
民國94年
94年1月1日起增加營建剩餘土方臨時稅、景觀維護臨時稅。
民國97年
民國97年1月16日,配合地方制度法第62條及縣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本局機關全銜改為「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課改為「科」,分處改為「分局」,組織架構調整為7科、3室、3分局,編制員額為239人。
民國100年
民國100年1月1日,配合桃園縣升格為準直轄市,進而提升稅務機關服務品質,本局仍定位為縣府一級機關,局長為「政務官」,組織架構調整為7科、4室、3分局,編制員額為359人,增加員額採逐年遞補方式,至103年補足。同時為加強便民服務,將使用牌照稅業務下授至3分局辦理。
民國102年
景觀維護臨時稅修改稅目為土石採取臨時稅。
民國100年1月1日,配合桃園縣升格為準直轄市,進而提升稅務機關服務品質,本局仍定位為縣府一級機關,局長為「政務官」,組織架構調整為7科、4室、3分局,編制員額為359人,增加員額採逐年遞補方式,至103年補足。同時為加強便民服務,將使用牌照稅業務下授至3分局辦理。
民國103年
民國103年12月25日,配合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機關全銜改為「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原委託鄉鎮市公所代徵之契稅回收自徵,人員隨業務移撥,編制員額調整為378人,仍設7科4室3個分局,另奉核准設立蘆竹、八德、平鎮3分局,將視廳舍情形分別成立。
民國105年
民國105年7月4日,成立蘆竹分局,人員隨業務移撥58人,組織架構調整為7科、4室、4分局,編制員額仍為378人。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稅捐稽徵處)歷任局(處)長一覽表任別 | 姓名 | 到任日期 | 卸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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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朱博能 | 39年2月 | 41年12月 |
2 | 鄒長和 | 42年1月 | 45年10月 |
3 | 李炯先 | 45年10月 | 50年11月 |
4 | 王坤一 | 50年11月 | 54年9月 |
5 | 陳葆仁 | 54年9月 | 60年2月 |
6 | 蔣文雄 | 60年2月 | 63年2月 |
7 | 胡匡瑞 | 63年2月 | 67年9月 |
8 | 鄭孝釗 | 67年9月 | 69年6月 |
9 | 林劍雄 | 69年7月 | 75年1月 |
10 | 黃源春 | 75年2月 | 76年3月 |
11 | 卞宗愨 | 76年3月 | 81年4月 |
12 | 葉瑜亮 | 81年4月 | 89年7月 |
13 | 黃國精 | 89年9月 | 91年8月 |
14 | 黃興旺 | 91年9月 | 99年3月 |
15 | 林延文 | 99年3月 | 107年12月 |
16 | 姚世昌 | 107年12月 | 迄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