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服務e指通
  • 視訊客服
  • FB粉絲團
  • Line
  • Youtube
  • 桃喜稅稅唸
  • 我是地稅小幫手 很高興為您服務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政風室受理貪瀆不法檢舉案件如下,請檢附具體事證並提供您的聯絡管道(包含電話),俾利後續查證諮詢。
1.本局員工執行職務藉機索賄,或於收受賄賂後予以違法包庇者。
2.本局員工利用親屬身分或勾結特定對象營私舞弊,以獲取不當利益者。
3.本局員工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
4.本局員工利用職權機會,接受商民餽贈或招待者。
5.本局員工利用公家設施、資源,圖謀私人利益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政風室

檢舉專線:(03)332-3604

檢舉信箱:tax_ethics@mail.tycg.gov.tw



相關規定:

行政程序法第173條

人民陳情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

一、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

二、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三、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情者。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第3點 人民陳情應載明具體陳訴事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

第14點 人民陳情案件無具體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聯絡方式者,不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