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繳稅方式說明
健保卡及自然人憑證查繳稅
發布單位:
服務科
分 類:
各項繳稅方式說明
發布日期:
111-01-01
詳細內容:
一、適用稅目別:
(一)使用牌照稅。
(二)房屋稅。
(三)地價稅。
二.適用期間:
(一)繳納期間
稅目 | 繳納期間 |
---|---|
使用牌照稅 | 每年:4月1日~4月30日及下期營業用牌照稅10月1日~10月31日 |
房屋稅 | 每年:5月1日~5月31日 |
地價稅 | 每年:11月1日~11月30日 |
(二)截止時間:各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逾(延)期繳納案件一律不受理。
三.繳納方式:
(一)開徵期間利用已註冊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 (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完成驗證後,即可進行線上查繳稅服務,查得全國當期簡易繳款資料,如未繳納者,點選電子繳稅,即會連結至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即可辦理線上繳稅作業。
(二)繳稅方式: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三)線上查繳稅系統操作說明懶人包。
(四)若屬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問題,請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67-168。
最後更新日期:11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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