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向公所申請道路養護證明,所需檢附之資料依據市府現行規定為道路養護證明申請書、申請人或代理人(需有代理委託書)身份證影本、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及現況實測圖及照片等。 至於如何申請地價稅道路用地減免,倘該土地非屬建築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者,請填寫地價稅巷道用地減免申請書檢附相關資料向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若於當年度9月22日前申請,當年度即開始適用,逾期申請者,自次年起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