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113)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款書自10月18日起陸續寄發,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因遇例假日順延至12月2日)止,提醒民眾記得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若逾期繳納,每逾3日將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0%。
為便利民眾繳納稅款,除了可以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以現金繳納外,亦可透過行動裝置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繳稅,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等多元管道方式繳納。
民眾如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可向該局或所屬分局申請補發,也可於上班時間憑本人身分證透過該局「視訊客服」申請,或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至該局e觸即發跨域稅務通(網址:https://gov.tw/7y1)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補發繳款書。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服務。
服務電話 總局:3326181轉2362-2368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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