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使用經核准免稅之車輛,於身心障礙證明後續鑑定日到期前,需辦理重新鑑定 ; 如於後續鑑定日到期時仍未鑑定通過且未辦理延期, 將自後續鑑定到期日之翌日起取消免稅。 若有在身心障礙證明後續鑑定日到期前,完成重新鑑定,就可繼續免稅,不用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