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雖已廢棄,因未辦理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仍繼續課徵,現在您應儘速攜帶身分證、行車執照、車輛號牌等證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或將廢棄車輛交由環保機關認可的回收清除處理機構代為處理,並攜帶上述相關證件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就可從回收日起停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