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汽車號牌遺失或失竊,除向警察機關報案外,應持警察機關核發的證明文件及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到監理機關辦妥停駛或牌照註銷手續,其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停駛或牌照註銷前1日,若未辦理停駛或註銷手續,使用牌照稅仍會繼續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