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中獎人已將「跨境電商電子郵件載具」歸戶手機條碼且已設定自動匯款帳戶,中獎獎金扣除應繳納之稅款後直接匯入該指定帳戶。
二、若中獎人已將「跨境電商電子郵件載具」歸戶手機條碼但未設定自動匯款帳戶,可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之領獎功能,將中獎獎金存入帳戶;或以載具類別為「跨境電商電子郵件載具」至超商多媒體服務機(KIOSK)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至兌獎服務據點領獎。
三、若中獎人未將「跨境電商電子郵件載具」歸戶手機條碼,可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 或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將境外電商發票歸戶至手機條碼,歸戶後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之領獎功能,將中獎獎金存入帳戶;或至超商多媒體服務機(KIOSK)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至兌獎服務據點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