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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娛樂稅/餐廳附設卡拉OK伴唱設備,供客人娛樂,未額外收費,應否課徵娛樂稅?

  • 發布單位:地方稅務局

餐廳附設卡拉Ok設備係視聽中心之一種,核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比照KTV視聽中心方式課徵娛樂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