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房屋課稅現值×稅率。 房屋現值=房屋課稅現值+房屋免稅現值。 依財政部93年8月18日台財稅字第0930453242號及99年6月26日台財稅第09900279150號兩次函皆明示「房屋現值」屬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規定應保守秘密之資料。若須要「房屋現值」資料,可逕向房屋納稅義務人查詢房屋稅繳款書上所載房屋現值,或由房屋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利用網路、書面或臨櫃申辦「房屋稅籍證明書」,該證明書上即載有「房屋現值」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