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係按房屋構造、折舊、面積及地段率等計算房屋課稅現值後乘以適用稅率課徵,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及本市106年3月15日公告,本市住家房屋現值於新臺幣10萬3千元以下可免徵房屋稅,目前尚無依屋齡新舊訂有相關減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