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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傳繳通知,謹慎確認防詐騙。

  • 發布單位:法務科

有民眾來電詢問收到執行分署寄來的傳繳通知,懷疑是否為詐騙集團?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所有本市土地、房屋及車輛,每年定期開徵地價稅、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如逾期未繳納,除加徵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該局進一步表示,經移送執行案件,執行分署會摯發傳繳通知書,其格式及內容有:標題為由左至右橫書「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分署」,並蓋有機關紅色關防印文,內容載明移送機關、案由、行政執行官及書記官等資訊。最重要判斷方式,通知書記載郵寄匯票之受款人應為「移送機關(公務機關)之名稱」,非「私人姓名」。若民眾有疑問,可自執行分署網頁或撥打104查號台查證執行分署之正確電話號碼,再電洽執行分署承辦股之執行人員詢問是否有案件繫屬等事項,謹慎確認,避免受騙。


地方稅務局再次提醒民眾,收到傳繳通知書,切勿置之不理,以免逾期繳納,財產遭強制執行。如傳繳通知書印有條碼,稅額在3萬元以下案件,期限內都可持向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等便利商店繳納;如傳繳通知書無條碼,或不方便至便利商店繳納者,可向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即可線上繳納。如仍有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分局)服務電話,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   3326181分機2582-2585、2587

中壢分局  4515111分機402、407-409

大溪分局  3800072分機308、309

楊梅分局  4781974分機308、309

蘆竹分局  3528671分機31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