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的領獎資料:需於發票開獎前(單月25日前)完成設定,當期奬金才會直接匯入帳戶,超過時間設定,匯款功能自下期啟用。 (2) 利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的領獎資料:每期開獎後,須點擊APP 的「我要領獎」或「快速領獎」兌領獎金。 (3) 獎金自動匯款服務,適用存於手機條碼或載具中,未列印出紙本發票的雲端發票;已列印出紙本的電子發票證明聯、收銀機統一發票、手開式發票等,須持紙本發票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