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功能櫃臺
契價證明書
發布單位:
服務科
分 類:
全功能櫃臺
發布日期:
109-03-16
詳細內容: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契稅申報資料原所有權人
本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二)繼承人
- 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 被繼承人登記除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 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三)代理人
-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 委任人身分證影本。
- 繼承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時,另需加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被繼承人登記除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 授權書或委任書。

最後更新日期:11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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