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112年「E化繳稅好速Pay」租稅宣導活動
發布單位:
服務科
分 類:
宣導活動
發布日期:
112-03-01
截止日期:
112-12-04
詳細內容:
一、活動期間:
(一)使用牌照稅:112年3月27日至5月5日。
(二)房屋稅:112年4月26日至6月3日。
(三)地價稅:112年10月27日至12月4日(暫訂)。
二、獎項: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開徵,符合抽獎資格之納稅義務人抽出以下獎項:
(一) 頭獎:全聯禮券6,000元,各抽出1名得獎者,合計共3名。
(二) 普獎:全家便利商店面額100元禮券1張,各抽出200名得獎者,合計共600名。
三、抽獎資格:地方稅開徵期間,繳款書所載納稅義務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公法人除外),於下列期限前,由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台灣Pay App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納本市112年稅款成功者可參加抽獎,中獎者每人限得1個獎項。
(一)使用牌照稅:於112年5月5日前繳納。
(二)房屋稅:於112年6月3日前繳納。
(三)地價稅:於112年12月4日前繳納。
四、執行方式:
(一)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於112年6月30日前,地價稅於12月29日前舉行電腦公開抽獎,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各稅活動頭獎各1名及候補名單2名、100元超商禮券200名得獎者及候補名單50名,並公布得獎名單。
(二)得獎名單發佈新聞稿公布於本局及市府網站以昭公信。
(三)領獎方式:
1.於公布名單10日內,頭獎部分以電話聯繫至本局親領獎品並請提供1則50字以上參與活動心得,普獎部分以掛號寄送至繳款書所載納稅義務人之通訊地址。
2.依納稅義務人之通訊地址郵遞獎品經退回者,一律不再補寄。
3.得獎者如未收到獎品者,請於各稅名單公布後45日內攜帶身分證、印章至本局服務科(宣導股)領取,逾時視為放棄,不再發給獎品。
4.本局保有修改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若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本局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修改本活動。
(一)使用牌照稅:112年3月27日至5月5日。
(二)房屋稅:112年4月26日至6月3日。
(三)地價稅:112年10月27日至12月4日(暫訂)。
二、獎項: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開徵,符合抽獎資格之納稅義務人抽出以下獎項:
(一) 頭獎:全聯禮券6,000元,各抽出1名得獎者,合計共3名。
(二) 普獎:全家便利商店面額100元禮券1張,各抽出200名得獎者,合計共600名。
三、抽獎資格:地方稅開徵期間,繳款書所載納稅義務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公法人除外),於下列期限前,由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台灣Pay App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納本市112年稅款成功者可參加抽獎,中獎者每人限得1個獎項。
(一)使用牌照稅:於112年5月5日前繳納。
(二)房屋稅:於112年6月3日前繳納。
(三)地價稅:於112年12月4日前繳納。
四、執行方式:
(一)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於112年6月30日前,地價稅於12月29日前舉行電腦公開抽獎,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各稅活動頭獎各1名及候補名單2名、100元超商禮券200名得獎者及候補名單50名,並公布得獎名單。
(二)得獎名單發佈新聞稿公布於本局及市府網站以昭公信。
(三)領獎方式:
1.於公布名單10日內,頭獎部分以電話聯繫至本局親領獎品並請提供1則50字以上參與活動心得,普獎部分以掛號寄送至繳款書所載納稅義務人之通訊地址。
2.依納稅義務人之通訊地址郵遞獎品經退回者,一律不再補寄。
3.得獎者如未收到獎品者,請於各稅名單公布後45日內攜帶身分證、印章至本局服務科(宣導股)領取,逾時視為放棄,不再發給獎品。
4.本局保有修改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若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本局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修改本活動。
相關圖片: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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