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訊息
桃園市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免申請!
發布單位:
服務科
發布日期:
112-01-18
截止日期:
112-04-30
提供單位:
消費稅科
詳細內容:
近日吳先生來電詢問最近購入的電動汽車是否仍免徵使用牌照稅?需要提出申請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市以建立低碳綠色城市為目標,為讓市民擁有適宜居住且優質的生活環境,落實低碳生活,鼓勵市民多使用電動汽、機車等低污染車。民眾只要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且車籍地址登記於桃園市者,該局會主動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止,不須由民眾提出申請。
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分)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局:(03)332-6181分機2452至246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603至609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8至2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7及210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市以建立低碳綠色城市為目標,為讓市民擁有適宜居住且優質的生活環境,落實低碳生活,鼓勵市民多使用電動汽、機車等低污染車。民眾只要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且車籍地址登記於桃園市者,該局會主動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止,不須由民眾提出申請。
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分)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局:(03)332-6181分機2452至246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603至609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8至2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7及210
最後更新日期:11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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