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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房屋稅開徵宣導電視廣告 客語

  • 發布單位:服務科

今(111)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今年5月31日,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納方式供民眾選擇,如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除外)或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以現金繳納,或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行動支付APP(含桃園市民卡APP及已核准上線之電子支付帳戶)掃描繳款書上QR-Code、持自然人憑證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https://reurl.cc/6yGO9b )線上查繳稅、便利商店的多媒體機(KIOSK)補發繳稅單(非繳款書)等方式繳納房屋稅款。另辦理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納稅之納稅義務人,於111年5月31日24時前要在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