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民眾更便捷適切稅捐服務,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自115年遴選11名具備稅務、法律專業或行政救濟工作經驗的稅務人員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其中1名具領導協調的納保官為主任納保官,協助民眾進行稅捐爭議溝通及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等服務。
稅務局除賡續積極、主動保障納稅者權利外,隨著民眾對納稅者權利保護意識增長,尋求納保官協助的需求增加,在考量業務量及地域發展等因素,113年遴選9名,114年遴選10名,115年遴選11名,逐年增加納保官,115年在總局設置4名納保官(含主任納保官1名),中壢分局3名納保官、大溪分局2名納保官,楊梅分局及蘆竹分局各1名納保官,就地提供民眾專業稅務等協助。納稅人如遇到稅捐爭議溝通、申訴陳情及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等需求,可透過書面、電話、傳真、電子信箱、網路及視訊等多元管道申辦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納保官在受理納保案件,均秉持納稅者權利保護精神提供協助,致力於納稅者與稅捐稽徵機關之間溝通諮詢服務,守護納稅者權利。
該局表示,民眾如需向納保官諮詢或想了解更多納保相關資訊可至本局網站/專區服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網址:https://gov.tw/MEk),查詢納保官的姓名及聯絡方式。同時,該專區放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相關法規及案例分享等相關資訊,歡迎民眾多加參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