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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民眾租稅權益,納保官提供貼心優質服務!

  • 發布單位:法務科

為提供民眾稅捐服務,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從112年原遴選8名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自113年至114年起逐年增加1名納保官,114年共遴選10名具備稅務專業或有行政救濟工作經驗稅務人員擔任納保官。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因應民眾對房屋稅實施差別稅率新制(即囤房稅2.0稅制)之疑義稅捐爭議案件可能增加,為達疏解訟源目的,於桃園總局設置5名納保官(含主任納保官),另外因轄區特性在中壢分局設置2名納保官,楊梅、蘆竹及大溪分局各設置1名納保官,可就地提供民眾專業協助。納稅人如遇到稅捐爭議溝通、申訴陳情及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等需求,可透過書面、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及網路等多元管道申辦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納保官在受理案件均秉持納稅者權利保護精神提供協助,致力於納稅者與稅捐稽徵機關之間溝通諮詢服務,守護納稅者權利。

該局表示,民眾如需向納保官諮詢或想了解更多納保相關資訊可至本局網站(網址: tytax.tycg.gov.tw/專區服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查詢總分局納保官的姓名及聯絡方式。同時,該專區放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相關法規及案例分享等相關資訊,歡迎民眾多加參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