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民眾誤認為戶籍地址等同通訊地址,只要戶籍地址變動稅單通訊地址即會同步自動變更。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稅單的投遞地址即為納稅義務人原設的通訊地址,因並非所有人收受稅單之地址皆為戶籍地,故戶籍地址不等於通訊地址,為確保您的權益,通訊地址有變更應主動提出申請,本局除了提供網路、臨櫃、郵寄等多元申請管道外,亦可透過本市跨機關便民服務,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徙時,同時填寫「桃園市N合一跨機關便民服務申請表」即可申請變更稅單之投遞地址。
該局並呼籲民眾可多加利用委託轉帳代繳稅款,避免逾期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省時又便利。
如對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該局總、分局電話詢問,將有專人服務。
服務電話 總 局:3326181轉2362-2368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6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 蘆竹分局:3528671轉10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