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增進民眾繳稅便利性,自112年11月1日起,民眾可掃描逾期繳款書上的QR-Code進行線上繳稅。
稅務局提醒112年桃園市房屋稅尚未繳納的民眾請注意,該局日前以雙掛號方式寄發催繳繳款書至民眾戶籍地址,並展延繳納期限至112年11月10日止,請民眾收到繳款書儘速繳納,若來不及在期限內繳納,在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30日內亦可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進行線上繳稅,但必須依規定,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
該局進一步說明,以往逾期未繳納案件,民眾只能到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到稅務局臨櫃補單繳納,為增進民眾繳稅便利性,自112年11月1日起,開放可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進行線上繳稅,不受代收稅款單位地點及營業時間限制。
該局提醒民眾,收到繳款書應於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款,避免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每逾3日加徵1%,最高加徵10%或遭移送強制執行。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 (03)3326181分機2592、2586、2588~2589、
中壢分局: (03)4515111分機402、406~408
楊梅分局: (03)4781974分機305、307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308、3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312、313